| 商业行政执法处罚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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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5-06 08:06 文章来源:清河区商业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 案件来源
1、检查中发现。
2、公民举报。
二、现场调查
1、执法人员二人以上,出示执法证件,表明身份。
2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。
三、做出处罚决定
1、填写制式的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2、交付当事人。
3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复议、诉讼权利和申请复议,提出诉讼的时限及受理机关。
四、执行
1、当场执行。
2、给予罚款处罚的要向当事人出具有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收据。
3、执行人员将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。
五、告知当事人权利
1、告知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,理由和处罚依据。
2、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
六、复核
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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