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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类流通备案登记
2007-06-29 09:12  文章来源:铁岭市商业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内容: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

  对象:批发、零售单位及个人

  提交材料:(1)填写《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(2)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复印件;(3)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化材料。

  程序:(1)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;(2)填写登记表,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。

  时限: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

  依据: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○○五年第25号)

  责任科室:铁岭市商业局所属铁岭市酒类管理办公室

  收费:《备案登记表》每份30元,年检费20元(辽价费字1995第64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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