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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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29 09:12 文章来源:铁岭市商业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内容: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
对象:批发、零售单位及个人
提交材料:(1)填写《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(2)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复印件;(3)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化材料。
程序:(1)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;(2)填写登记表,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。
时限: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
依据: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○○五年第25号)
责任科室:铁岭市商业局所属铁岭市酒类管理办公室
收费:《备案登记表》每份30元,年检费20元(辽价费字1995第64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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